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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3-05 | 點閱數: 22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3年2月15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30001101號函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  補助期程: 1、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3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2、請申請學校,務必掌握時效完成線上填報,將書面資料逕送本府彙辦(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地址:500201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教育處學特...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3-04 | 點閱數: 9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113年2月7日府(113)行宗字第0009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2-25026606、0800-217885)。
轉知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2-23 | 點閱數: 24
說明:    一、本會期望透過長期培育與支持,由學校或團體整合群體夢想概念,開發孩子在各領域的能力或專長。2024-2025年「夢想+」計畫,將資助5-10所台中、彰化、南投境內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每所學校新台幣四十萬元夢想基金,歡迎各校踴躍申請,詳見附件。 二、說明會場次 (一)  場次一地點: 南投鹿谷國小(南投縣鹿谷鄉中正路二段174號) 時間:2024/03/12(二)0930-1100 (二)  場次二地點: 彰化同安國小(彰化縣芬園鄉大彰路二段400巷36號) 時間:2024/03/13(三)1000-113... 觀看完整文章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2-22 | 點閱數: 22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  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2-17 | 點閱數: 17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3年2月5日賑基字第0001130027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余信貞,電話:02-89127636。
轉知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2-15 | 點閱數: 1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月30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30003708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詢問事宜請逕洽旨揭基金會聯繫窗口張先生,聯絡電話02-2567-1688轉分機127或112。
轉知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2-15 | 點閱數: 21
說明:    一、依據冠宸建設有限公司113年1月26日來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申請辦法、申請表、名冊學校聯絡單、助學金收支表格範例供參。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員:李小姐、季小姐、黃小姐、陳小姐,電話:(02)2601-9442。
轉知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2-15 | 點閱數: 1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08908號函辦理。 二、檢附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函及附件檔1份。 三、活動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電話02-29178770分機12聯繫,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s://www.ta.org.tw/)洽詢。
轉知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4-01-30 | 點閱數: 22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3年1月22日113公字第007號函辦理。 二、檢附申請資料供參,或逕至該基金會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site/linsfund/)。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郁婷、江怡靜,電話:04-24060306。
轉知 教導處 - 獎助學金 | 2023-11-15 | 點閱數: 72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2年11月8日移署移字第11201355882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