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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lujiang - 政令宣導 | 2022-05-17 | 點閱數: 173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61687號函辦理。
二、 因應疫情發展,111年度會考已規劃「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等考生至「第二類備用試場」進行應試,考量前述類型考生人數匡列眾多,恐造成考生無法及時搭乘防疫計程車,或因等候過久致應考遲到,以及為即時趕上應考時間,造成警政單位須協助交通開道之交通風險上升等情況。
三、 爰此,有關「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考生至考場學校應試之交通方式,比照111學年度四技二專暨二技統一入學測驗專案辦理模式,前述類型考生等同公告「放寬COVID-19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之就醫」之「非緊急就醫/採檢」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一) 依衛生局規劃或指示,得以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進行。
(二) 如由親友以自行駕車接送,考量車廂內為密閉空間,建議辦理作法如下:
1、 車上非考生僅可1位(即駕駛),不可有其他非考生人員上車陪同。
2、 駕駛須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考生同戶之同住者。
3、 車程中,車上人員均應全程佩戴口罩、維持一定距離;即考生坐於後座、不可飲食、維持手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