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專區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2-10 12:48:26 點閱:125
正取:林○嫻
***錄取人員本人請於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資格之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任用資格,報考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