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2-14 07:56:18 點閱:90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3日臺教高(五)字第1140010973號函及勞動部114年1月24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1053B號函辦理。
二、檢附勞動部函、勞動部令及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二點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