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中心 健康中心 - 政令宣導 | 2023-11-08 | 點閱數: 111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12年11月7日彰衛疾字第1120067599號 函辦理。

二、肺炎黴漿菌感染症致病原為肺炎黴漿菌,可經由人傳人傳播,藉由咳嗽或打噴嚏產生的飛沫傳播。為降低傳播風險,請貴校加強宣導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三、有關肺炎黴漿菌感染症相關訊息包含疾病介紹、治療照護 及Q&A,請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 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其他傳染病> 肺炎黴漿菌感染症項下查閱。

四、檢附肺炎黴漿菌感染症Q&A圖檔1份供參並做為宣導使用。

 

  •  
    1) 公文.pdf
  •  
    2) 肺炎黴漿菌宣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