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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升學資訊 | 2023-12-28 | 點閱數: 111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1220日新北教中字第1122497907號函及「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服務學習』採計規定」辦理。

二、113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10學年度上學期至112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1日至隔年度1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1日至731日),連續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可得5分,上限15分。

三、有關非應屆畢(結)業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時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

四、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3131日前完成認證。

五、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13426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3131日前完成認證。

六、依據前揭服務學習採計規定,基北區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積極規劃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以維護學生參加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權益。

七、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新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se.ntpc.edu.tw/12basic)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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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