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112年2月8日府教學字第1120040745號函賡續辦理。
欲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教師於112年4月18至4月27日規定期限內上網(
http://tas.kh.edu.tw)申請並檢齊申請表、證明文件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申請表請於4月14日後向服務學校人事人員領取填寫。教師申請表服務年資請詳細確認,務必與系統申請資料一致。
申請介聘教師請準備相關證件(如戶籍謄本、教師證、派令、聘書、考核通知、獎懲、研習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正本應送學校人事人員核對,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連同申請表各1紙,於積分審查時憑核。
本縣積分審查作業日程為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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